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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领喜糖后去世,迎亲方与宾馆是否担责?

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如果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导致他人损害,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如果损害是由第三人造成的,则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而经营者、管理者或组织者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来源:桐柏县法院

供稿:刘方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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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吴卓宇
    2024年11月28日 01:30:57
    为善除恶务本根,生命重要应珍视,勿以事小忘善良处世方得平安康乐!
  • 屈桂雯
    2024年11月28日 01:40:03
    对此案例值得探讨的责任归属,可以说一点不小心!酒桌不可以以完全介入的思想照看每一个客人哦,不过这也是小概率事件嘛哈哈~祝福新婚家庭快乐到老咯哟~ [玫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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