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我一位朋友因家中突发变故,急需大量资金,尽管他多方筹措,仍缺少数万元。这时,他想起自己公积金账户里存有近十万元,由于他从未用公积金贷款购房,这笔钱便一直闲置在账户里。他产生一个疑问:我能否提取这笔公积金应急呢?毕竟,这些钱是属于我个人的,应该能够提取出来吧?
许多朋友可能都有类似的想法,觉得自己的公积金账户有余额,早晚这笔钱都会归自己,于是希望在缺钱时能够提取出来应急。但这样做真的可以吗?
实际上,公积金是可以从账户中提取出来的,但是前提条件是必须符合规定的。公积金账户不像你的银行卡账户,只要里面有钱,随时随地都可以去银行取钱。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只有在以下几种情况下才能提取公积金:
首先,你可以在你购买自住房或者进行房屋装修时提取公积金。其次,当你离休或退休时,也可以提取。第三,如果你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也可以提取。第四,如果你打算出境定居,这也是一个提取的条件。第五种情况是,如果你正在偿还购房贷款的本息,也可以提取。最后,如果你正在租房子,并且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同样可以提取。大家看到这些条件了吧?除非你符合上述六种情况之一,否则无论你面临多大的困难,多么需要用钱,公积金都是不能提取的。毕竟,住房公积金是专款专用,不能把它当作普通存款来对待。如果每个人都以自己各种原因缺钱为由,申请提取公积金,那么住房公积金就失去了其存在的初心和意义。
不过,如果你是根据第二、第三、第四种情况提取公积金,也就是说,如果你因为离休、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出境定居,在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同时,应当把住房公积金账户给注销掉。
可能有朋友会问,如果有的人没等提取住房公积金就不幸离世了,那他公积金账户里的余额怎么办?会不会就白白浪费掉了?放心,绝对不会白白浪费的。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后,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如果更不幸的是,既没有继承人也没有受遗赠人,那么这笔钱将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中。最后,总结一下,住房公积金确实可以提取,但并不是说你一缺钱,想取就能取的。既然叫做住房公积金,顾名思义,它与购房有关。除了以上提到的六种情况,否则公积金账户里的钱是无法提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