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潍坊市教育局起草了《关于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改革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4年12月2日至10日。
二、修改意见反馈
请将修改意见及依据发送至潍坊市教育局电子邮箱(wfsjyjjcjyk@wf.shandong.cn),并注明工作单位、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536-8096357。
附件:《关于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改革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从初中2023级(现八年级)学生起适用。以前年级提前参加有关科目考试后休学、复学到初中2023级及以后年级的学生,原成绩继续保留有效。
考试科目和内容
教育部《义务教育课程方案(2022年版)》设定的科目全部纳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物理、体育与健康等六门,考查科目包括历史、地理、化学、生物学等四门,考核科目包括外语口语、信息科技、艺术、劳动、综合实践活动等五门。
考试组织和实施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由潍坊市教育局制定统一要求,分批次进行。体育与健康、物理实验操作、化学实验操作、生物学实验操作由市级教育部门制定实施意见,县级教育部门组织实施。外语口语、信息科技使用全市统一命制试题,由县级教育部门按照市级要求组织实施。艺术、劳动、综合实践活动由县级教育部门按照市级要求指导学校组织实施。
成绩呈现和应用
考试科目计分标准明确,考查科目和考核科目按等级划分,用于升学录取。
普通高中招生录取
录取分为指标生录取和普通生录取。指标生录取依据考生等级成绩和分数成绩,从达到6C等级且四门考查科目成绩均达到C等级及以上的考生中择优录取。普通生录取则依据考生的等级成绩和分数成绩,各普通高中可根据自身办学特色和优势,选取不超过两门的特色科目设定录取等级底线。
特殊才能学生录取
普通高中学校可实行自主招生,录取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历史、哲学、古文字学等学科素养较高、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学生,以及在科技创新或其他方面有特殊才能的学生;或在艺术、体育方面具有特长的学生。特殊才能学生录取人数合计不超过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15%。
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
“3+4”中职本科对口贯通分段培养录取、初中后高等师范教育及五年制高职学前教育专业录取、五年制高职(含五年一贯制、三二连读、初中后联办五年制)其他专业和三年制中职录取,按照考生六门考试科目总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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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大众网潍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