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标准分为72分,但对于在沪各研究所、各高校应届硕士毕业生以及符合当年度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本市户籍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的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应届硕士毕业生,他们无需通过打分,只需满足基本条件即可直接落户。
此外,今年的《办法》在“用人单位要素分”中新增了“重点区域引进人才”一项。这意味着在沪“双一流”建设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如果在五个新城、南北地区重点转型地区用人单位工作,也能符合基本条件直接落户。
优化新城人才落户政策始于2021年末,当时上海试点在五个新城和自贸区新片区就业的上海市应届研究生毕业生符合基本条件可直接落户的政策。今年,这一政策得到了进一步的扩大和深化。
申请条件主要包括“用人单位条件”和“非上海生源毕业生条件”。用人单位需符合一定条件,如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并符合本市产业发展方向、信誉良好、注册资金达到人民币10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且在2021年5月31日前在本市注册登记等。
非上海生源毕业生则需要遵守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列入普通高校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属于定向和委托培养,完成学业并于2022年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在校期间未与任何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或人事聘用关系,未缴纳社会保险等,与符合前文规定申请条件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或聘用合同期为一年及以上的就业协议等。
这一政策的调整,无疑为更多优秀的应届毕业生提供了更多机会,让他们能够更好地融入上海,为这座城市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