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律师,经常需要面对一个问题——律师费的贵与不贵。
去年年底,电视剧《精英律师》中罗槟律师在承揽业务时,声称咨询费“一个小时的收费标准在6000—100000”,案件代理费则根据案件性质、复杂程度、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确定,外地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不低于五万元。这一报价在网络上引起了网友们的热议:现实生活中律师收费真的这么高吗?
剧中另一关于律师费报价的情节是,罗槟律师在回复一个当事人修改协议的请求时,报价是:“我们修改一份协议的费用是两万元”。当事人对这一报价的反应是:“这么贵啊!”这也是我经常听到的回应。紧接着的一句是:没想到要这么贵!还有一句通常是:能便宜一些吗?或是,这个事我找你前我找过某某律师咨询过了,他报的律师费比你低多了。
最近,我碰到一个刑案,当事人之前找的律师花了五万,没有搞掂,现在人进去了,找我想办法,我报价十万。当事人的反应是:太贵了!
当事人找律师,很多时候有点像去市场买菜,“太贵了”、“能便宜些吗”、“便宜些我就在你这里买了”,诸如此类的都是买菜人的口头禅。当事人把律师事务所当菜市场,把律师当卖菜的档主,这对我来说,早已见怪不怪了。
法律服务是服务业,除政府提供的公共法律服务外,律师事务所提供的是社会化法律服务,律师获客、获案源纯属市场竞争,当事人找律师可以“货比三家”、“货比多家”。如此,当事人“砍价”是必然的,也是律师必须面对的。
当然,当事人有时也很无奈。法律服务市场鱼龙混杂,律师良莠不齐,难免有“价格欺诈”的现象,让当事人受骗上当。律师与当事人之间有堵墙,就是信息不对称。好律师在哪里,物有所值或物超所值的律师长得怎么样,怎么判断律师是否有真本事,…,这类问题因为信息不对称,对当事人而言永远无解。因此,当事人面对律师报价,都会来句“太贵了”、“能便宜些吗”,至少在钱上少吃亏。
律师费的贵与不贵,其实是没有标准的,一般来说因案而异,因当事人而异,因律师而异。
因案而异。案件只有同类的,没有相同的。案情因人、因时、因事而异,同类型的案件,律师费报价可以有标准参考,通常以标的金额为计算依据,但律师费因案而异也是正常的。
因当事人而异。当事人不同,同类案件,不同案情,当事人的诉求与期望不同。而且,当事人的支付能力也不同。如此,律师对不同当事人区别报价,因人定价,也在情理之中。
因律师而异。同一案件,同一当事人,找不同的律师,比较不同的律师,获得不同的律师费报价,再自然不过了。律师各有“身价”,一分钱一分货;同一律师在不同的执业阶段“身价”不同,此一时彼一时,今时不同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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