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两个月,北京居民陈西辗转于4家医院之间,只为给年过七旬的父亲办理住院、出院手续。陈西的父亲患有糖尿病、帕金森等疾病,今年又确诊了阿尔茨海默病,处于卧床半失能状态。由于病情复杂、治疗周期漫长,老人又行动不便,陈西希望父亲能在一家医院持续住院治疗,然而每次入院十多天后,就不得不另寻医院——医生称,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像他父亲这样的患者,原则上单次住院天数有限制。
“几家医院的医生都这么说,我特意去医保部门咨询,对方说没有相关规定。”陈西无奈地说,他不得不带着父亲在多家医院之间奔波,“老人的身体已经到了承受极限,还要在出院、转院过程中增加消耗。看着父亲痛苦的样子,我心疼得无能为力。”
陈西父亲的遭遇并非孤例。多名患者及其家属反映,在住院时,因一些医院对住院天数有限制,不得不多次转院,在不同的医院之间来回折腾,身心俱疲。对此,国家医保部门曾作出回应,称从未出台此类限制性规定。坚决反对少数医疗机构将医保支付标准的“均值”变“限额”,以“医保额度到了”的理由强行要求患者出院、转院或自费住院的情况,欢迎群众向当地医保部门反映,也可以直接向国家医保局反映。
那么,究竟是谁在限制患者单次住院天数?背后症结何在?记者展开调查采访。
漫画:李晓军
住院天数受到限制
“现在只要住院超过一周,我心里就会发慌,因为不知道这家医院还会让我们住多久,下一家医院有没有床位、能不能住上院。”来自山东的真宏陪母亲就医已有大半年,对于单次住院天数限制,他深有体会也深感无奈。
真宏的母亲今年年初确诊胰腺癌,由于发现早,病情很快稳定了下来。在一家医院住院第14天时,医生通知他办理出院。出院后过了一段时日,母亲的病情出现反复,他带着母亲再次来到该院。同样,在住院治疗10多天后,母亲再次被要求出院或转院。
李欣、夏琳、邢先生等人的经历如出一辙。他们的亲人因病情需要长期住院治疗,但由于医院对住院天数的限制,不得不频繁转院。这不仅让患者及其家属身心俱疲,也增加了患者的医疗负担。
政策执行中变了形
多名受访的医疗工作者称,对于急性期患者,无论其住院多长时间,医院都会全力救治;但对处于慢性康复期、情况相对稳定的患者,住院一定天数后,医院可能会动员其出院或转院。因为在现行的按病种分值付费(DIP)医保政策下,医院需要维持成本。
据了解,过去,医保基金为治疗过程中消耗的各个项目付费,在确定药品、耗材、医疗服务项目范围和报销比例后,将报销费用直接支付给医疗机构。近年来,国家推动按病组(DRG)和病种分值(DIP)改革,将过去医保基金向医疗机构“按项目付费”为主改为“按病种付费”为主,从而对每一个病例实现标准化支付,让医疗机构控制成本也能获得收入。
然而,一些医院在执行这一政策时却出现了变形,甚至设置单次住院天数限制的“潜规则”,将费用超出部分加压给医疗工作者,同时损害了患者的利益。对此,梁嘉琳认为,这是医院逐利性导致的,需要医疗机构、医保部门等各方共同努力,持续深化医疗体制改革。
具体而言,医疗机构应积极推动分级诊疗机制、建设医共体,打通医院间转诊通道,推动检查结果互认,降低患者医疗成本;医保部门应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确保患者接受长期康复治疗时得到医保支持;同时,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确保政策的落实和执行不走样、不变形。
深化医疗体制改革
受访的专家、医疗工作者认为,解决医院过度逐利的问题,需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提高公立医院的精细管理能力,避免将创收或控费指标直接摊派给医生。对于“薄弱”科室,在医院的绩效分配中应该有所倾斜。
近期,部分地区提出对脑梗死、脑出血等相关康复病种开展按床日付费,广东等地医保部门出台新政策,要求不再对单家医疗机构下达总额预算控制指标,并提出完善长时间住院等特殊病例单议机制。受访的医疗工作者认为,这些改革措施有望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住院难的问题,期待这些措施的具体标准和实施细节能够不断细化和完善,以更好地与医疗服务的实际运行成本相匹配。
“我相信随着制度与医疗体系不断完善,就医过程中的矛盾一定能逐渐消弭,也希望一些医疗机构在执行相关政策时能够更加人性化一些,让老百姓少折腾、少奔波。”邢先生说。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文丽娟 见习记者 张婉莹(文中部分受访者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