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实际完成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位于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58号的这块土地,原地址是江东南路88号。早在1989年,国资企业南京机电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南京机电集团”)的下属公司南京三达机械有限公司(下称“三达公司”),就落户在这里,土地使用面积为18894.9平方米。作为三达公司的配套企业,南京恒达压缩机有限公司(下称“恒达公司”)同时在这块土地上经营。双方还于2000年3月达成协议,将一块位于拐角处、面积645.4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给恒达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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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后,三达公司及其原控股方二压厂先后发生股权变更。有关这块622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的归属,变得扑朔迷离。网民提供的材料显示,在第一次股权变更中,三达公司80%的股份被美国一家企业收购,其余20%股权为二压厂持有,被更名为南京英格索兰压缩机有限公司(下称“英格索兰公司”)。第二次变更发生在2006年,三达公司的原控股方二压厂的全部股权被中国香港的南华集团收购,其中包括20%的英格索兰公司股权。第三次变更是2017年,香港南华集团收购英格索兰公司其余80%的股权,实现了对英格索兰的100%控股,并将企业更名为南京南英置业有限公司(下称“南英置业”)。
土地使用权被指“拱手送人”
英格索兰公司在办理土地证过户时,于2004年2月向国土部门出具具结书,说明该622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已经从三达公司剥离。然而,南英置业在2022年办理的不动产权登记证书上,清楚地写着面积为18894.9平方米,这就意味着这块622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被归属到南英置业的名下。这引发了恒达公司及原三达公司老职工的质疑,他们认为这块地的使用权理应仍为南京机电集团所有,如今被“拱手送给南英置业”,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南京机电集团的解释
南京机电集团国有资产管理部相关负责人表示,集团纪检部门已经做了调查并有结论,不便接受采访。恒达公司有关人士称,南京机电集团纪检部门曾向恒达公司作出调查反馈,认为这块622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应归属于南英公司。理由是根据现有资料,可以确定原三达公司股权转让时间在前(股权转让款全部完成支付时间),原三达公司和国土部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及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时间在后,那么,整块地包括622平方米土地的使用权都属于股权转让后资产,最终归属于南英公司就无不妥之处。
但恒达公司人士认为,《情况说明》的结论失实,且南京机电集团纪检部门至今未能给出明确回应。此事件仍需进一步调查和公开透明地解决。
来源: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