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发银行与西南财经大学共同完成了一项覆盖七大区域、23个城市、近万个样本的深入调研,结果显示,在我国家庭的总资产配置中,房产占据了惊人的77.7%。这意味着,绝大多数中国人的财富主要都投入到了购房之中。即便我国已拥有大量的房产,且部分城市出现过“过度建设”的情况,导致房屋供大于求,但租房的人数仍高达2亿。那么,为何还有这么多人选择租房而不买房呢?主要原因便是房价过高。
在我国,房产早已超越了其作为居住场所的单一属性,而是成为了家庭财富的象征,是子女接受良好教育的保障,更是一个家庭的稳定器以及未婚男女结婚的重要基础。对于无数无房者来说,拥有一套自己的房子几乎是他们毕生追求的梦想。房子对亿万国人来说,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尤其是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的房产,动辄上千万的总价,让大多数普通工薪阶层望而生畏。
随着城镇化的推进,未来十年我国仍有至少1亿的农村人口将涌入城市生活,这预示着大中城市的房地产市场仍有广阔的发展空间。也就是说,未来房子的重要性将更加凸显。或许有人担忧,随着房价的不断上涨,越来越多的人将无力承担购房的重任,未来购房的人数会大幅减少。但不可忽视的是,未来年轻人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是房产的继承。正如马云所言,30年后,一对年轻人可能需要管理五套房产。也就是说,尽管年轻人可能买不起房,但幸运的是,他们的长辈已经为他们铺好了道路,因此他们更应当关注的是房产的继承权和拥有权。
经济学家董藩指出,房产是一个家庭积累财富的重要手段,更是一个家庭的“稳定器”。这不仅仅是因为房子本身的价值,更因为房产的分配和继承问题。如果房产的继承与分配出现分歧,轻则会导致家庭矛盾,重则可能使兄弟姐妹反目成仇。这样的案例并不少见,比如河南法制报报道的沈丘县杨氏二兄弟,因为父母留下的三套住房而多次发生冲突,导致兄弟情谊破裂。
房产的争夺不仅仅局限于子女与父母之间,子女间因房产问题而“闹上法庭”的案例也是屡见不鲜。这些案例的发生,一方面源于人性的丑陋和道德的缺失,另一方面则是因为法律法规的不完善。例如,在父母立有多份遗嘱的情况下,如果按照现行法规,公证遗嘱具有优先权。但父母可能希望按照最后立的遗嘱分配财产,而现行法规却明确规定,公证遗嘱优先。
不过,从2021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民法典》新规,对房产继承的各类问题进行了修正,尤其是优化了遗嘱继承条款和扩大了继承人范围。当前或未来几年可能面临房产继承问题的子女们,一定要关注这些“新规”,因为按照“新规”规定,如果父母提前依法做好了房产分配,子女不接受也没有用,再争也无效。
首先,取消了公证遗嘱的优先权。过去,按照现行法规,公证遗嘱具有优先权。但在实际操作中,很多老年人因为觉得立公证遗嘱手续繁琐、流程复杂而未能如愿修改遗嘱。而《民法典》新规规定,取消公证遗嘱的优先权,这意味着在多份遗嘱并存的情况下,以最后符合条件的遗嘱为准。这样的规定更符合老人的真实意愿,提高了遗嘱的灵活性。
其次,新增了“录像遗嘱”和“打印遗嘱”的立遗嘱方式。在新规下,老人可以通过录像或打印的形式来立遗嘱,这大大方便了老人,尤其是移动互联网时代,手机普及率高,打印更为便利。但为了防止老人“被胁迫”,新方式也设置了两个条件限制:一是在立遗嘱时需要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二是要清晰手写签名和标注立遗嘱日期。
再者,增设了“宽恕”制度,更具“人情味”。过去,如果有重大过错被剥夺继承权的子女,是没有反悔权的。但新规规定,对于有重大过错被剥夺继承权的子女,可以恢复继承权。这样的规定更人性化,更符合家庭和睦的价值观。
第四,合法继承人将平摊财产,男女平等,且扩大代位继承人范围至侄、甥。过去,由于重男轻女思想的影响,很多地方的农村都存在“家产传男不传女”的传统观念。但新规规定,合法继承人将平摊财产,男女享有同等的继承权。同时,新规还明确了,法定继承的范围将被扩大至侄子、侄女、外甥、外甥女。这意味着,未来即便一二顺位继承人离世,遗产也可以被侄、甥继承。
总之,《民法典》的新规更注重房产继承的公平和合理,大大降低了子女间因继承问题而产生的家庭矛盾。这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家庭和睦、亲情维系。新规为老人提供了更多的权利,使他们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将财产传给下一代。同时,也提醒我们,房产、存款虽重要,但家庭和睦、亲情无价。因此,我们应该更加注重家庭关系的维护,珍惜彼此之间的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