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红牛商标纠纷再次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泰国天丝通过官方微信发声,回顾红牛的起源和发展历程,同时指责华彬集团在合资公司体系外生产红牛产品。中国红牛则针锋相对,指责泰国天丝违反合作协议,提起商标侵权诉讼,扰乱企业正常经营秩序。
自1995年红牛饮料正式进入中国市场以来,其销售业绩一路飙升,华彬集团与泰国天丝的合作也堪称无懈可击。然而,自2016年开始,双方围绕着商标等权益的纠葛便未曾停歇。泰国天丝坚持认为,20年的经营期限已到,要求华彬集团停止使用红牛品牌。华彬集团则坚称,双方曾签署的50年协议书仍在有效期内,且只有中国红牛有权在中国境内生产、销售红牛饮料。
这份50年协议书,对华彬集团来说,不仅奠定了红牛在中国市场的基本商业模式和合资各方的合营规则,更是其多年辛勤努力与智慧的结晶。然而,泰国天丝一直否认签署过该文件。然而,包括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深圳国际仲裁院、湖南长沙中院等多地司法机构均认可该协议书的真实性。参与签署协议的中食、中浩两家公司也出具了确认意见。
红牛饮料的落地中国,还要从泰国天丝的创始人许书标说起。这位先驱在上世纪70年代发明了这款内含水、糖、咖啡因、纤维醇和维生素B等成分的提神饮料,并取名为“Krating Daeng”,主要在印尼和泰国销售。奥地利人马特希茨在泰国品尝了这款饮料后,与许书标合作,推出了全球知名的“RedBull”,即奥地利红牛。
进入中国市场时,红牛饮料的生产许可成为一大难题。中国红牛表示,由于当时国内没有功能饮料这一品类,卫生部仅批准了5种成分,并且不含红牛饮料所必需的“牛磺酸”。在严彬的牵头协调下,中泰企业合作成立合资公司,并成功获得了政府的批准生产批文。随后,中食公司、深圳中浩、泰国红牛(严彬时任法人)、泰国天丝四方成立了合资公司,由严彬全权负责中国红牛的生产和销售。
至于红牛商标,也是几经波折。1995年,在签订50年协议书的同时,中泰各方股东还签订了一份《合资合同》,明确了商标权利义务的约定,为日后红牛商标权的归属埋下伏笔。
泰国天丝多次指责华彬集团存在“合资公司体系外循环”的利益输送行为,但最高人民法院的一份终审判决驳回了这一指控。判决书中指出,华彬集团在中国红牛之外成立的多家工厂和销售公司早已设立并持续经营,且得到了泰国天丝相关技术人员和许馨雄的视察和指导。因此,泰国天丝在知情的情况下未曾提出异议,直至事隔多年后才提出反对。
这场旷日持久的红牛商标纠纷,不仅关乎一个品牌的生死存亡,更映射出中泰合作中的种种挑战与机遇。在商战的背后,是合作与信任的考验,也是创新与坚守的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