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司法解释共39条,包括一般规定、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监护、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民事法律行为、代理、民事责任、诉讼时效和附则九个部分。以下是对其特点的简要概述:
一、理念上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司法解释通过细化习惯适用规则、监护制度、民事法律行为、民事责任、诉讼时效等制度规则,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始终,彰显民法典强调公平正义、倡导诚实守信的价值导向。
二、内容上突出强调权利保护。司法解释将自然人的权利保护置于中心位置,从保护未成年人、胎儿利益,规范权利行使,平衡失踪人与利害关系人利益等方面作出系统规定,体现了人民至上的司法立场。
三、形式上体现小而精的起草思路。司法解释始终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审判执行需求为出发点、以准确理解和适用民法典为原则,不追求大而全的体系,聚焦总则编适用中亟待解决、有较为丰富实践基础,且能够最大限度凝聚共识的问题,明确相应的法律适用规则。
值得注意的是,司法解释特别细化了正当防卫、紧急避险、见义勇为的制度规则,进一步在“扶不扶”“劝不劝”“追不追”“救不救”“为不为”“管不管”等问题上亮明态度,坚决防止“和稀泥”,让司法有力量、有是非、有温度,让群众有温暖、有遵循、有保障。
该司法解释的起草工作始自2020年6月,经过广泛征求意见和充分论证,旨在确保民法典与旧法的有序衔接,同时系统梳理吸纳司法实践中长期总结积累的经验智慧,回应亟待统一规范的具体法律适用问题,进一步统一民事案件裁判尺度,更好贯彻实施民法典,维护民法典权威。
来源:人民法院报
记者:孙航
编辑:任喆
该司法解释的颁布实施,对最高人民法院指导各级人民法院正确审理相关案件、统一裁判标准、确保民法典统一正确实施,实现高质量司法具有重要而现实的意义。